《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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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: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
发布年份: 2020年
实施时间:
我院支撑部门: 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
内容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28号)、《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银发〔2017〕58号)以及《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》(银保监办发〔2020〕28号)的工作部署,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委决定开展第二批产融合作试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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